公司名稱變更合同需要修改嗎?

一、公司名稱變更合同需要修改嗎?

公司名稱變更合同需要修改嗎?

變更公司名稱,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的履行。也就是說公司變更名稱後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在勞動合同變更欄內註明就可以了。

二、公司名稱變更相關要求,條件以及材料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名稱要求公司註冊時間在一年以上。

3、公司變更名稱時,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4、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5、變更程序

(1)領取核名通知書 網上名稱變更預覈准通知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原件、公章

(2)將材料交給受理視窗 變更申請書、法人及股東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公司章程、授權委託書、產權證明、核名通知書、《股東名錄》、《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註冊資金繳付情況表》、股權轉讓協議

(3)領取營業執照 受理單、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刻章備案 授權委託書(刻章公司製作)、法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5)變更機構代碼 原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含代碼卡)、變更後的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6)變更登記證 稅務變更登記表(視窗領取)、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複印件、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章程複印件、房產證明覆印件、房租合同、房租發票原件及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7)銀行變更基本帳戶 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正副本、法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租房合同、產權證明、原公司支票購買證、未用完的支票、財務章、人名章、公章,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新法人簽名、蓋章),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新法人簽名、蓋章),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簽字、蓋章,股東會決議 簽字、蓋章,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變更登記審覈表,營業執照頒發及歸檔記錄表。

以上就是公司名稱變更合同的相關資料。大家可以從本站小編整理的資料中瞭解到,如果大家所在的公司名稱發生變更行爲,勞動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簽訂的,只需要在合同備註中添加合同相關的變更事件即可,所以大家遇到此類事件無需過多擔心,按以上規則照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