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的合同有一部分無效該合同還有效嗎
通常合同中的某項條款無效的,合同裏面有一項條款違反法律,不會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只是該項目無效,但是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條款,則該合同全部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二、無效合同的特徵
1、具有違法性 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後,不得依據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能轉化爲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