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起訴租賃合同糾紛可以提侵權嗎
不能。侵犯民事權益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而合同糾紛並不屬於侵犯民事權益的行爲,按合同的規定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爲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二、合同糾紛可以報警嗎
如果是民事的合同糾紛報警是沒有用的,公安機關不受理,如果合同糾紛涉及到詐騙的,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我們可以瞭解到在民法典中起訴租賃合同糾紛是不可以提侵權的,侵犯民事權益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而合同糾紛的話並不屬於侵犯民事權益的行爲,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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