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保障金時無工作證明怎麼開?

一、無工作證明有兩種方式可以開具:

領失業保障金時無工作證明怎麼開?

(1)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按照我國現行的規定,失業人員或暫時未就業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登記失業,並辦理失業登記證。這是最直接的一種。

(2)人事檔案代管部門。按人才中心的有關規定,每年都要繳納檔案管理費,有單位的(單位在人才中心辦理了開戶手續)可由單位繳納,無工作單位的,可自己繳納。如不籤人才中心的管理費,這個無工作證明人才應該開。當然,如果有自行繳納社保的證明更好一些。

無工作證明可以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並且辦理比較簡單。

無業證明就是指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據的證明申請人沒有職業的證明檔案。開這種證明寫法還是比較簡單的,並沒有特別嚴格的獨特的格式(介紹信或者是書信格式都可以)。

開無業證明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現在有很多自由職業者都需要使用無業證明。所以開了無業證明,關鍵還是你的無業證明要真正能起到證明的作用。

二、辦理無業證明所需要的輔助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勞動手冊、失業證、就業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出具的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鑑證的無業證明;

3、辦理失業證明需身份證和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

無工作證明可以參考以下格式來寫:

1、標題

標題格式一般比較固定爲“個人無工作證明”,題目要在第一行的正中書寫,而且字型要稍大。

2、稱呼

在標題下面空一行或者兩行,頂格寫出接受證明的單位名稱,並在稱呼後面加冒號。

3、正文

正文一般以單位作爲第一人稱進行表述,需要清楚表述包括證明人的姓名、性別、出生資訊、身份資訊、收入情況、無工作原因等資訊。

3、結尾

正文寫完後下面空一行,在這行前面留兩空格,寫上“特此證明”。

4、備註

結尾後下面空一行,以備註的方式註明本證明的用途和權限等資訊。

5、落款

最後在敬禮的下面空一行或兩行,然後再右下角署上經辦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一篇無工作證明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開具無工作證明時要注意正確的格式;另外開無工作證明還要加蓋公章的“原章”,也就是無工作證明複印是沒有效用的。蓋的章必須是證明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到所居住的居委會,證明沒有工作,接着到街道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是私營業主沒有辦法開具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