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重新簽訂合同的標準是什麼?

合同無效重新簽訂合同的標準是什麼?

一、合同無效重新簽訂合同的標準是什麼?

合同無效重新簽訂合同的標準是雙方必須是在真實意思的表示之下,協商一致簽訂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內容的合同。簽訂合同是屬於民事法律行爲,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合同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二、合同被認定無效的處理是什麼?

合同一旦被認定無效就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那麼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怎麼辦呢。合同被認定爲無效的法律後果如下:

1、返還財產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之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原來交付的是錢就還錢,交付的是貨物就返還貨物。

2、折價補償

如果不能返還財物或者返還財物已經沒有意義了,可以按照所得財產的價值進行折價補償。

3、賠償損失

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麼就按照雙方的過錯責任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損失的標準是以實際損失爲限。

4、除了上述的處理後果,還有其他的非民事性處理結果。例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要將惡意串通所得的財產追繳回來,收歸國家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合同如果是屬於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的,但是雙方當事人還是想要繼續的簽訂合同是可以重新來進行簽訂的,這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但是基於前一次簽訂合同無效的狀況,所以在簽訂的時候一定要非常的慎重。避免再次發生合同無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