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出版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專有出版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一、專有出版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多樣,一般來說,主要有以下四種:

1、 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 、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合同雙方如果發生糾紛,最好的解決方式是由雙方和平協商解決,如果確實無法協商的,當事人中的一方可以提交訴訟狀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解決雙方的糾紛,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出版合同是知識產權合同的一個小類,這類合同的特點是具有很強的行業性,其法律依據有《民法典》和特別法《著作權法》,所以說只要雙方簽定了正規的出版合同,合同條款還應該是比較明確的。如果雙方對履行出版合同產生了糾紛,要看具體糾紛的情形,來選擇處理方式。

二、出版社著作權糾紛類型有哪些?

出版社享有的著作權是非常有限的,但在不同的著作權糾紛中,出版社所扮演的角色有時也各不相同,有時會作爲作品使用人或第三人出現在著作權糾紛中,主要表現爲以下幾種類型:

(一)著作權侵權糾紛

1、出版社侵權

(1)單獨侵權。單獨侵權是比較典型的出版社作爲作品使用者,未經許可行使用了應當由著作權人行使的權利,從而侵犯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權益的侵權行爲。

(2)共同侵權。在此類侵權糾紛中,出版單位既是侵權人,同時也是作者或供稿人侵權行爲的受害者。

2、出版社被侵權

(1)侵犯專有出版權糾紛。侵犯專有出版權糾紛是指出版社透過合同取得的獨家出版作品的權利被侵犯從而產生的糾紛。

(2)侵犯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糾紛。版式設計是出版者在編輯加工作品時完成的勞動成果。出版者對其版式設計享有專有使用權,即除了出版者自己可以隨意使用其版式設計外,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按原樣複製。侵犯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糾紛指因未經許可使用、模仿出版者所創作或合法取得的版式產生糾紛的案件

(二)合同糾紛

1、專有出版權合同糾紛

專有出版權的合同權利性質決定了出版者與著作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需要透過合同、也只能透過合同進行約定,合同以外的權利均由著作權人保留行使。比較典型的有沈家和訴北京出版社出版合同糾紛案。

2、稿酬糾紛

出版社經常會遇到另一種合同糾紛那就是由於稿酬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對於稿酬分配問題,一般由出版社與著作權人以訂立合同的方式約定,合同約定不明確及合同當事人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都會引起合同糾紛。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何種類型的出版合同糾紛,此時都是要及時的處理的,因爲出版合同糾紛不僅僅是涉及到著作權的保護的問題的,也是涉及到雙方當事人之間合同的履行等問題,此時在雙重領域中都是需要處理的,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