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履行合同怎麼起訴?

一、如果不履行合同怎麼起訴?

如果不履行合同怎麼起訴?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構成合同違約,當事人可以收集違約證據、起訴書等材料,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公司。

不履行合同屬於違約,可以提起違約之訴。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合同的履行方式

1、正確履行:也稱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義務。

(1)履行主體正確(親自履行規則);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接受合同義務的履行不損害債務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作爲合同履行的主體也是正確的。

(2)履行標的正確(實際履行原則);

(3)履行時間正確;

(4)履行地點正確;

(5)履行方式正確。

2、親自履行:指合同義務要由合同債務人向合同債權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條款約定不明的履行:

(1)質量不時條款的履行;(62條1款: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格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2款: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地點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3款: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期限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4款: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方式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5款: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費用不明條款的履行;(62條6款: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4、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履行合同義務的人或接受義務履行的人不是合同當事人,而是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約定,第三人就可以成爲合同履行的主體。

如果我國的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構成合同違約,當事人可以收集違約證據、起訴書等材料,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公司。合同是由交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的一種契約關係,對於交易雙方都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其規定了交易雙方的義務和利益,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