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騙別人籤的合同能解除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民法典賦予合同撤銷權或者請求變更合同條款,但是這種撤銷權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也就是說知道自己被騙一年內沒撤銷的話,合同是合法成立並生效的,不履行的話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說,騙別人簽訂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九條【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爲,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爲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簽訂合同的時候怎樣審查合同效力
1、民法典規定了合同無效的情形,即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因此,在審查合同時,應認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關係,判斷是否存在導致合同被認定爲無效的情形,並認真分析合同無效情況下產生的法律後果。
2、注意審查合同的主體。
主體的行爲能力可以決定合同的效力。
對於特殊行業的主體,要審查其是否具有從事合同項下行爲的資格,如果合同主體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格的,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因此對主體的審查也是合同審查的重點。
3、對於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應當在審查意見中明確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條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效的條款,包括無效的免責條款和無效的仲裁條款。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違背一方意願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是可以撤銷的,受到損害的一方也可以請求法院讓對方賠償遭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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