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有哪些常見漏洞?

買賣合同是大家在工作中比較常見的一種合同,它簡單的來說就是指的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款項的一種合同。那麼買賣合同會不會存在漏洞的情況,一般會存在什麼樣的漏洞?這是大家想要了解的。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買賣合同有哪些常見漏洞?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爲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爲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爲: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爲副本或複印件,其實爲僞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註冊資本,無實有資金,並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後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爲人承擔。 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爲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瞭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爲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 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爲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 質量約定不明確;b. 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 違約責任不明確;e. 付款方式不明確;f. 履行方式不明確;g. 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 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並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 藉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 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 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爲。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製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鑑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鑑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塗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僞,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於十分不利的局面。

在上文中小編爲大家帶來了關於買賣合同可能會出現漏洞的情況,相信您在閱讀了上文過後,也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如果您還有什麼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本站的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