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可以約定任意解除嗎?

一、技術合同可以約定任意解除嗎?

技術合同可以約定任意解除嗎?

不能。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在一份設立權利義務的的合同中,同時約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條件的解除合同,這有違訂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合同當事人不能約定任意解除權,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技術合同無效的情況

具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情形的技術合同無效:

(1)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包括要求一方將其自行改進的技術無償提供給對方、非互惠性轉讓給對方、無償獨佔或者共享該改進技術的知識產權

(2)限制當事人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類似的技術或者與其競爭的技術。

(3)阻礙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包括明顯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實施合同標的技術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數量、品種、價格、銷售渠道和出口市場。

(4)要求技術接受方接受並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設備、服務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員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設備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6)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對於技術合同的簽訂,也是需要嚴格按照合同訂立的有關要件來進行處理的,對於解除合同的相關情況,是需要嚴格由雙方根據法律規定來進行辦理的,如果一方存在任意解除合同的,必須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