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定金是合同價款的多少?
定金最多不能超過主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定金合同怎麼寫?
定金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三、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種擔保手段,交付定金在於擔保債務的履行,本身並不是履行債務的行爲,因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訂金只是一種支付手段,交訂金只是一種履行債務的行爲,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成立。
2、退還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違約,另一方一般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違約方並補償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也可以這樣理解,定金相當於預先交付的違約金;但是訂金不能用於違約時的則罰金,如果有一方違約了,要麼返還,要麼折抵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
3、數額不同
定金的數額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了,定金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要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況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訂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選擇分期付款。
雖然合同價款不受法律制度限制,但是定金應該參照合同價款的20%以下確定。特別要注意,在交付定金的同時時,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定金合同,如果沒有書面定金合同,對交付定金的一方來講,法律風險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