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爲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怎麼處理?

一、行爲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怎麼處理?

行爲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怎麼處理?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可以告他。

對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可採取如下辦法應對:

1、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內容;

2、如果不想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如果希望對方履行合同,可以透過媒體曝光、發律師函等。

5、訴訟,要求賠償。

二、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賠償原則有什麼?

1、完全賠償原則是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即違約方不僅應賠償對方因其違約而引起的現實財產的減少,而是應賠償對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

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3、採取適當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原則,是指在一方違約並造成損害後,受害人必須採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損害的擴大,否則,受害人應對擴大部分的損害負責,違約方此時也有權請求從損害賠償金額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損害部分。也就是將減輕損害作爲受害人的一項義務看待,並以此限制違約方的賠償責任。

4、損益同銷,是指受害人基於損害發生的同一原因而獲得利益時,應將所受利益從所受損害中扣除,以確定損害賠償範圍。這是確定賠償責任範圍的重要規則。

5、責任相抵原則。是指按照債權人與債務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確定責任範圍。

行爲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以要求其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採取補救措施等違約責任。不履行合同義務有完全賠償原則,由違約方造成守約方財產受損失的,應該違約方承擔完全責任,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在實際履行中應該採取適當措施避免損失賠償,遵循責任相抵原則,損益同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