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訴訟的時效一般是多久

當事人想要訴訟都會受到時效的限制,合同訴訟也不例外。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合同訴訟的時效究竟是多久呢?此外,在解決了時效問題之後,我們還要知道的是應該去哪裏起訴,那在法律上,對於合同訴訟應該如何選擇法院管轄呢?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詳細的陳述。

合同訴訟的時效一般是多久

一、合同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儘早行使權利,儘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爲二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爲一年。

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爲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爲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合同訴訟如何選擇法院管轄

1、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爲準。

3、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下合同的具體履行地是:

(1)買賣合同履行地問題。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爲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爲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爲合同履行地。

(2)承攬合同履行地爲承攬方所在地。

(3)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爲合同履行地。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爲合同履行地。

(5)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凡在交易場所內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爲合同履行地;

在上述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應爲合同履行地;四、其他由法律規定的管轄法院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爲票據付款地。

4、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6、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是關於“合同訴訟的時效是多久”以及“合同訴訟如何選擇法院管轄”的有關合同訴訟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透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該已經對合同訴訟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要在什麼期限內、上哪去起訴。此外,我們還應知道,影響訴訟結果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證據,而若您不知道應該如何去收集證據的話,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