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攬合同有哪些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幾類極爲普通和常見的承攬合同有:(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三)修理合同;
(四)複製合同;(五)測試合同;(六)檢驗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二、承攬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承攬合同包括的合同如下:
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具體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製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具體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術製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復損壞的物品,定作人爲此支付報酬的合同。
4.複製合同。複製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製作與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5.測試合同。測試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設備、技術等條件,對定作人指定的項目進行測試,定作人接受測試結果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6.檢驗合同。檢驗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條件,對定作人指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定作人接受檢驗結果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三、承攬合同是什麼
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承攬合同中,完成工作並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爲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爲定作人。承攬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1.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並交付工作成果爲標的。
2.承攬合同的標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攬人工作具有獨立性。
4.承攬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質。
5.承攬合同是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
6.承攬合同強調履行的協作性。
7.承攬合同的雙方是相互獨立的責任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承攬合同有哪些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透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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