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買賣關係沒有籤書面的購買合同,雖然這時候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想要維權,就會有困擾要如何處理此時的問題。
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又出現了一方違約的情況,有以下的兩種情形處理方法:
1.如果口頭上說明了違約的處理辦法
口頭上的合同也是被法律接受的形式,如果口頭上約定了違約的處理辦法,就算是沒有書面的合同,也可以按照約定的辦法解決。
2.如果口頭上沒有說明違約的處理辦法
這時候受到影響的一方就應該積極的主張違約的一方賠償因爲違約造成的損失。這個損失的具體計算方法是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以及正常履行合同可以獲得的利潤。舉個例子,在買賣關係上,這個損失包括轉售的利益和實際經營可以獲得的利益。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在主張賠償利益損失時候,不能超過在簽訂合同時一方所預見的或者是可以預見的因爲不履行合同可以導致的全部損失。
沒有書面的合同簽訂在主張得到違約賠償的時候,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就要提供證據了。下列的一些材料都可以作爲證據資料提交:
1.直接提供交易的物品
2.沒有利益關係的第三人進行作證
3.交易當時的錄音錄像等資料
4.可以蒐集交易時的送收貨單、收據、發票或是確認對賬文書等具體的憑證
5.商榷買賣時的聊天記錄等
許多人在制定買賣合同,尤其是口頭制定的時候會忽略違約責任的說明。所以這個時候一方利用這點違約往往會導致糾紛。如果涉及的金額比較巨大,最好是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