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廠房工程施工合同

廠房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現將鋼結構安裝、製作工程委託乙方承建。爲了明確雙方的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永年縣段莊工業區工業廠房

1.2.建築面積: 約1144.84㎡

1.3.施工地點: 永年縣段莊工業區

第二條、工程範圍和內容:

2.1.工程規格 本工程爲段莊工業區工業廠房 ,建築面積約1144.84㎡;其東西長32.86米,南北寬34.84米,檐高8米。

2.2.工程內容: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設計圖紙爲準的鋼結構主體門窗、彩鋼瓦製作和安裝。

2.4.如工程內容發生變化,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 工程總造價:

3.1.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約定鋼結構安裝、製作。(不含土建和地腳螺栓)。 總造價爲大寫:貳拾捌萬零肆佰捌拾伍元整(¥:280485.00元)人民幣。每平方米245元。

3.2. 雙方約定;不因市場、人工、材料等資訊的變化對合同價格的調整,除設計變更雙方確認簽證外,合同總價不作調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4.1.合同簽訂後,主鋼架材料進場甲方付乙方100000元。

4.2.鋼架製作完畢甲方付乙方100000元。

4.3.鋼架安裝完畢、彩鋼板進場甲方付乙方50000元。

4.4.工程完工後,甲方付清乙方剩餘工程款30485元。

4.5.因工程內容變化而發生之工程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4.6.付款方式爲現金人民幣或銀行轉賬匯款。

第五條、開工及竣工日期:

5.1.合同簽訂後,依據甲乙雙方協商的進度,自甲方圖紙確認並交付乙方之日起, 五天內備好工程用料,並按雙方確認之圖紙開始製作鋼架,在甲方提供完善的鋼架安裝條件之下,乙方應於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 三日內開工,乙方開工之日,應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清理並平整場地。

5.2.工程竣工日期爲基礎具備安裝條件起40 個工作日內竣工。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響造成延誤施工,工期順延。

第六條、竣工驗收及保修:

6.1.甲方應派至少一名工作人員監督乙方施工,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商定的內容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施工,乙方製作、安裝每一個部件甲方若無異議則視爲合格;乙方製作、安裝的每一個部件過程中若有不符合雙方商定內容之處,甲方有責任立即提出整改,並達到雙方商定內容之要求。

6.2.本工程保修期限爲一年;保修期內若非人爲、自然災害、氣候等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無償修理。

第七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7.1.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範圍內的土地徵用、租用手續,申領施工許可證,辦理審批報建手續及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7.2.確定工程定位標準。協調乙方與其他施工方配合施工等關係;

7.3.無償提供工程所需水、電,保證施工場地之平整;人員、機器、材料進場暢通;拆除工地相關各種障礙物,提供吊裝場地;

7.4.負責因暫停及工程竣工乙方人員離場後的材料、工具的管理;

7.5 協調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並承擔相關全部費用;,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住宿。

第八條、乙方責任及義務:

8.1.按時進場施工,嚴格控制工程進度,不得拖延工期;

8.2.自行照看機器、材料;自備施工界區以內有關輔助設施;

8.3.編制施工程序,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及時向甲方彙報工程進度情況;

8.4.確保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若非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出現一切後果乙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認可而單方終止合同,必須向對方支付工程合同總造價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無過錯方因終止合同所受的經濟損失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不足部分。

9.2.在甲方按期付款,土建基礎如期交付之前提下,乙方逾期完工時,甲方有權按每逾期一日罰款200元計算;

9.3.甲方逾期付款,經書面通知提示無效,乙方除有權停工外,並按每逾期一日罰款200元計算,並應賠償因停工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9.4.如甲方工程停建、緩建、改建,除及時通知乙方外,應主動和乙方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和機械調遷材料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乙方不能依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乙方不負賠償責任。但不可抗力因素清除後,雙方應協商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或變更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其它:

11.1.甲方工程款請匯入乙方張繼東帳戶。如果甲方以現金支付給乙方,則必須由乙方張繼東收款。如果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向甲方借款,則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張繼東認可後方可借支,未經乙方以書面形式許可的借支,乙方不予承認。

11.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條款解決。雙方簽訂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前後內容有變化的以補充協議之規定爲準。

11.3.合同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結算並全款結清,除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合同自動終止;

11.4.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廠房工程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工程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有關工程事項的處理存在異議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