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合同違約構成犯罪嗎
承包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違約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合同違約是民事責任,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承包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1、承包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解決當事人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應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自願協商解決。
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無須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於及時解決糾紛又有利於雙方當事人的團結,有利於維護企業間長期建立起來的協作關係。
因此,糾紛發生後,當事人應把“協商”作爲解決糾紛的首選途徑。
2、第三方機構居中調解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請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人員居中進行調解。
這種調解不同於仲裁程序和訴訟程序中以調解方式結案的調解。
雙方當事人在第三人調停下達成的調解協議書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也就是說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予執行,另一方當事人不可以直接以該調解書爲依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如果不願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訴訟。
仲裁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
所謂仲裁條款是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時,表示願意把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機構解決的一項專門條款。
而仲裁協議則是事後達成的與主合同相對獨立的又一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無論是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條款還是事後達成仲裁協議,都可以依此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從而排斥訴訟。
4、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沒有仲裁條款,事後又沒達成仲裁協議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構成合同違約。
而合同違約是民事責任,不會構成刑事犯罪,所以承包合同違約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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