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懲罰性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一、民事合同懲罰性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民事合同懲罰性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民事合同的違約金沒有法定上限,但有證據證明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違約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

1、違約金是以違約爲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預先給付,而是在違約行爲發生後才進行給付;而定金是以預先給付爲條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即生效。

2、責任承擔方式不同。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按照該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的,則要按照定金罰款來處理。

3、數額規定不同。約定的違約金以實際損失爲基準,但對於佔總價款的比例沒有規定。而對於定金,和實際損失沒有關係,只是規定不能高於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三、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標準的起訴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綜上所述,違約金沒有法定下限或上限,因爲民事合同涉及到的標的額不同,所以,由法律規定違約金上限是不現實的。民事合同當中違約責任條款對合同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合同當事人都按合同約定履行了應盡義務,是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