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最高多少

合同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是雙方當時人意思表示一致協商後的結果,合同違約金是指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合同約定的義務,給另一方帶來損失時,可請求違約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當事人當然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行爲以及違約金的數額。當事人可以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有沒有限制呢?是不是可以隨意約定呢?違約金最高能賠付多少?

合同違約金最高多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爲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爲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我國法律對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並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但是規定了如果違約金約定的數額過高或過低的話,是可以適當調整違約金的數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