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頭合同沒有沒有約定時間有沒有效
口頭合同沒有沒有約定時間的,只要符合下列合同生效要件就也是有沒有效的,合同不一定非要約定時間:
一、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具有沒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沒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需要約定生效時間
合同不需要約定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沒有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爲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沒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三、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有沒有效
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無效,但在法律另有沒有規定的情形下抵押合同繼續有沒有效,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或者約定擔保人對主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承擔擔保責任,該有沒有關擔保獨立性的約定無效。主合同有沒有效的,有沒有關擔保獨立性的約定無效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沒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沒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沒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沒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口頭合同沒有沒有約定時間有沒有效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透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沒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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