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合同罪怎麼辦?

一、拒不履行合同罪怎麼辦?

拒不履行合同罪怎麼辦?

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另一方不履行付款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支付價款。如果另一方當事人不付款,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另一方當事人支付價款。

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透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可以終止履行合同的情況

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爲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了合同,而另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合同,這個已經算是不合法的情況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上訴,這種情況在法院經過審理之後,通常都會要求另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執行,如果不執行,法院會採取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