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超過訴訟時效是否受法律保護

一、借款合同超過訴訟時效是否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超過訴訟時效是否受法律保護

不受法律保護,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限爲兩年。其法律意義是,發現其債權的權益受到侵犯後(如已知貸款逾期),兩年內如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催收貸款或辦理展期等),就會引起借款合同所確立的借貸法律關係的消滅,即債權債務的消滅,銀行的權益(即請求法院保護債權的權利)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民法通則》還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限重新計算(從中斷時起兩年)。因此,各行應結合清貸工作,區別不同情況對已經逾期的貸款可採取三種措施:

(一)以書面形式發送“貸款催收通知單”,以此來主張自己的權利,或要求借款單位出具書面還款的承諾;

(二)對符合展期條件的貸款,抓緊辦理展期手續,由此而改變逾期貸款的性質;

(三)有必要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已經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催收貸款備忘錄。將過去曾經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企業催收貸款的行爲記錄在案;

(二)同借款單位協商,專門就還款的問題另籤一份協議;

(三)重新辦理財產抵押或找保證人;

(四)對雖已逾期兩年以上,但由於曾經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企業催收,從而未超過訴訟有效期的貸款,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簽訂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1、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包括營業執照),作爲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

2、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爲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於被告夫妻關係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3、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爲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4、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爲:先利息後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後利息來處理。

5、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爲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託律師全程跟進。那麼由此而發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援。

6、應該約定管轄條款。

如果不事先約定,那麼法院執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也不僅是借款合同,任何書面合同就包括刑事案件都是有法定訴訟時效的,只要不是因爲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超過了訴訟時效,其實就意味着是當事人自己放棄了透過法律的途徑維權。正常情況下超過訴訟時效和訴訟時效的中斷,性質是完全不一樣,超過訴訟時效以後就沒有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