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確認糾紛能否仲裁?

一、合同效力確認糾紛能否仲裁?

合同效力確認糾紛能否仲裁?

合同效力確認糾紛一般情況下是可以仲裁,《民法典》對合同效力確認糾紛能否仲裁沒有作出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仲裁條款的,出現合同效力認定糾紛時,可以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如何認定合同的效力

如何認定合同的效力,需要從三個方面考慮。

第一,需要考慮當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爲能力。

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是作爲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前提條件。民事行爲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爲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也就是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爲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自然人的民事行爲能力可以分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等三種情況。

第二,需要考慮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爲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

第三,需要考慮該合同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如雙方當事人不能簽訂買賣槍支等國家禁止交易的合同,類似這樣的合同即使意思表示真實也不受法律保護。第四,需要考慮合同是否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合同的效力確定方面的問題完全是可以透過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並且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明確的規定,因爲合同內容方面發生一些矛盾,所以是可以到法院或者是仲裁來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