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是否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仲裁法》第19條規定: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當主合同無效時,獨立存在的仲裁協議仍然有效。仲裁協議與主合同是性質不同的獨立條款,當主合同無效時,並不導致仲裁協議無效。因此,仲裁庭有權根據獨立存在的仲裁協議,對主合同的效力進行確認。

仲裁庭是否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