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的條款未約定違約金怎麼辦?

合同違約金是合同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是在雙方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對當事人一方如果出現了違約的情況,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的經濟補償方式。合同違約金可以有效的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儘量減少損失。合同違約金的條款未約定違約金怎麼辦?本站小編將爲您提供相關的內容供您參考。

合同違約金的條款未約定違約金怎麼辦?

一、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應該怎麼辦?

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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