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原告撤訴後還再能起訴嗎?

合同糾紛原告撤訴後還再能起訴嗎?

一、合同糾紛原告撤訴後還再能起訴嗎?

1、合同糾紛原告撤訴後還再能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1)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4)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7)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合同糾紛原告撤訴需要繳納速速費嗎?

1、合同糾紛原告撤訴需要繳納訴訟費

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爲,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2、二審訴訟費和一審可能一樣、也有可能並不一樣。

具體是否一樣,與上訴人具體是對哪些一審判決不服、法院一審、二審是否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有關。

合同糾紛發生之後,糾紛當事人當然可以選擇起訴的方式去解決糾紛。訴訟請求被法院受理後,只要費用還沒有判決,就可以提出撤訴的請求。此請求一旦被法院受理,訴訟費用減半收取,且撤訴之後,依舊可以再次以同一個訴訟請求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