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集體改制企業

供電集體改制企業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改制重組的方式爲:整體改制



    整體改制是指企業以全部資產爲基礎,透過資產重組,整體改建爲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規範的企業。改制企業採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


    受理審覈時限


    申請辦理改制登記,凡檔案、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


    登記管轄


    市工商局登記管轄範圍:


    1、原有企業改製爲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公司、國有獨資公司;


    2、中央在京企業及其直接投資設立的企業改製爲有限責任公司;


    3、市屬企業及其直接投資設立的企業改製爲有限責任公司;


    4、國有、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改製爲三資企業;


    5、集體企業存量資產界定爲集體共同共有,成立集體資產協會,且改製爲有限公司;


    6、原有驗資機構、審計機構、資產評估機構、登記註冊代理機構、稅務登記代理機構、專業從事舊機動車經紀服務的機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境外就業中介服務的機構、人才中介機構改製爲有限責任公司、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