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贈與合同是可撤銷合同嗎
贈與合同是可撤銷合同,贈與合同的撤銷一般可分爲兩種,即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而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則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爲贈與行爲。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於贈與的無償行爲。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所以大陸法系各國和地區民法典普遍許可贈與人在贈與合同成立後可撤銷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二、贈與合同成立要件是什麼
贈與合同的成立要件: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屬於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無償的給予受贈人而訂立的合同,贈與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
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
贈與如果是爲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願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我國法律中規定了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可知贈與合同是可撤銷合同,贈與合同的撤銷一般可分爲兩種,即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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