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義務是第幾條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是第幾條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二、合同全面履行原則的相關內容

合同履行的一項原則。要求當事人根據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規格、型號、期限、地點、方式、包裝、價款、酬金等,而進行的全面地履行。全面履行,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違約責任的尺度。全面履行原則,是實際履行原則的體現與充實。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中約定不明確的,按下列的規定履行: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質量標準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2)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3)價款約定不明確,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履行;沒有國家規定價格的,參照市場價格或者同類物品的價格或者同類勞務的報酬標準。此外,關於履行的方法不明確的,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從有利於債權人出發履行;也可徵求債權人的意見,依債權人同意的方法履行。至於合同履行的主體,通常是合同的當事人,在與合同的性質不違背時,也可以由第三人代爲履行或代爲接受履行。

任何的合同在進行履行的時候,都是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的。而對於當事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規定,在法律中也是有明確規定的,其次關於合同履行的方法,如果有法律規定的話,按照法律規定來履行,沒有規定的按照雙方的協商來履行。如果有違約的情況下可以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