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合同發現問題,能撤銷合同嗎?

      生活中免不了要簽訂合同,合約的內容都是雙方當事人進行約定的。有些人會遇到這種情況:等到簽訂合同以後在履行合約的時候才發現內容有問題,有些是因爲當時擬定的時候根本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而有些則是因爲自己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導致有漏洞。發現自己簽訂的合同有問題應該怎麼處理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對於簽了有問題的合同的人來說是解決途徑,而對於沒有簽訂問題合同的人來說則是防患於未然。

審查合同發現問題,能撤銷合同嗎?

      合同簽訂之後才發現有問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

      對於問題合同能不能要求撤銷主要是看問題的嚴重性。如果合約中存在的問題對合同不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那麼就不能以合約有問題爲由,要求撤銷合同。因爲一方面合同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訂立的,只要簽訂了就說明雙方的意見達成了一致,再者,在簽訂合同之前都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審查的,當事人應該預見合同的後果。對於問題合同正確的做法是:儘可能的透過協商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合同中出現的問題,不是一有問題就想着解約。

      比如: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預定違約條款,對違約要承擔的責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或是根本就沒有做出約定,雖然說這是一個問題,但是對合同的履行以及簽訂都構不成重大影響。所在在簽訂之後不管是哪一方都不能以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爲由請求撤銷合約。

      如果在審查合同的時候發現有重大的錯誤,這時候可以要求撤銷合約

      只有在簽訂的合約中出現以下的問題才能向法院提出撤銷合約的請求:

      1、因爲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所謂的重大誤解就是:當事人對合同的性質以及對另一方當事人、標的物等產生誤解,最終導致在違背自己真是意思的情況下籤訂了合同,上述的內容都屬於重要的內容,如果對此理解有錯誤的話,會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利益或是合約的目的。不過如果在簽訂合同之後發現對商業風險由錯誤的預估,是不能作爲撤銷合約的理由的

      2、合約明顯違背公平的原則。所謂的顯失公平也就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對方經驗不足或是自己的優勢,導致簽訂的合同明顯的違背了公平的原則,享有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明顯不公平

      3、一方當事人利用不正當的手段,迫使對方在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當事人要知道的是:如果要到法院訴訟請求撤銷合約是有時間限制的,從知道或是應該知道這一事實之日起一年之內向法院提出請求,如果逾期向法院提出請求的話,法院是不予保護的,這時候簽訂的合同也就轉變爲有效合同。

      如果在審覈合同的時候發現有以上的問題,可以及時的找專業的律師進行協助處理這一問題,從律師給出的意見中做出處理,如果能夠協商解決的話,自然最好,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就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