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覈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針對採購合同,財務人員審覈的關注點主要是:

財務審覈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合同審批流程是否完整,有無越權審批的現象;採購額度是否在預算內,公司是否有足夠資金付貨款;乙方的銀行帳戶資訊是否完整,付款的時限如何約定;簽訂合同時一般會約定付款方式,慣例是簽訂合同後付首款,產品交付後付第二期款,質保期過後付尾款。首款比例如何確定呢?這要看合同標的是什麼。需生產製造的,首款比例會高一些,以蓋住對方材料成本爲宜。服務類或軟件類標的,首付款不超過10%爲好。這只是理論參考,議價最終取決於雙方的江湖地位。有無驗收不合格時的退賠約定;有無約定開票時限,有無約定發票類型,開票資訊是否完整,採購合同應儘量索取增值稅專票。

2.針對銷售合同,財務人員審覈的關注點主要是:

合同簽署是否符合公司的流程制度,如合同的籤批流程是否到位;預估銷售合同的利潤,對合同的盈利情況簽署意見;能否在合同簽訂階段進行稅收籌劃。如選擇恰當的簽約主體,對於多法人實體運營的集團,選擇低稅負主體與客戶簽約,綜合考慮流轉稅率與所得稅負擔;將合同額分拆,把商品銷售與服務銷售分開,讓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流轉稅率,儘量多籤低稅率的銷售部分;把回款與開票、確認收入分開,讓納稅義務後延。對風險進行把關,有無交付風險,評價客戶的信用等級,有無壞賬風險;審覈收款方式、收款時點是否對公司有利,收款的銀行帳戶資訊是否完整;審查發票開具的時間及發票類型,開票資訊是否完整。發票要在收款後再開具。如果買方拿到發票了,卻賴賬,說已付過款了,而賣方沒有證據證明未收到款,那就要吃啞巴虧了。先開票,後收款,也並非不可以行,但要做一定的預防。譬如,在合同中明確開票與付款無關,並約定付款方式;在交付發票時讓買方備註尚未付款;讓買方開具收到發票回執,註明尚未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