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什麼情況下算違約?

合同什麼情況下算違約?

合同什麼情況下算違約?

合同違約分爲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兩種情形。其中,預期違約的情形包括明示違約和默示違約,實際違約的情形包括拒絕履行、遲延履行和不完全履行。

合同違約是根據違約行爲違反合同義務的性質和特點對違約行爲所作的劃分。法律規定,違約行爲包括以下種類:

(一)預期違約

預期違約又稱先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無正當理由並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爲表明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可能履行合同。

1.明示毀約,指在履行期屆滿前,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明確肯定地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形態。

明示毀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①債務履行期還沒有到來。②明確肯定地向對方表示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義務。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是該合同的主要義務。④違約的一方沒有正當理由。

2.默示毀約,在履行期屆至前,債權人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在合同履行期到來時,債務人將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債務,且債務人沒有拒絕爲履行債務提供相應擔保的違約種類。

默示毀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①債務履行期還沒有到來。②一方以行爲表示其將不會履行合同義務。比如: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賣房將房產已經賣給他人;勞務合同中,勞動者在履行勞務之前喪失了勞動能力的;③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的行爲表明其將不會履行合同義務。④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不提供履行擔保。

(二)實際違約

債務履行期已經到來,債務人正當理由,未全面而適當的履行合同義務的,爲實際違約。如果債務履行期已經過了,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適當,債權人無需催告,就構成違約。

1.拒絕履行,是履行危險到來之後,債務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債務的行爲。

2.遲延履行,包括①債務人遲延,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後,能夠履行債務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②債權人遲延,又稱遲延受領,債權人應當對債務人的履行及時受領而沒有受領。

3.不完全履行,債務人雖然有履行行爲,但是在履行的數量、質量、方式、地點等方面存在瑕疵。

無論是預期違約,還是實際違約,都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都會造成合同不同程度的無法實現,都會給守約方帶來和造成損失,都應當承擔賠償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等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是產生法律效力的,積極履行纔是對合同當事人雙方最好的負責,違約了要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