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約金一般多少合適?

一、公司違約金一般多少合適?

公司違約金一般多少合適?

公司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就是合適的。

1.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如:雙方約定違約金爲2萬元,但因違約實際給對方造成損失1萬元,則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1萬元和1.3萬元之間適當調整違約金金額。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編: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4.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屬於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二、 合同違約金的注意事項:

1.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範圍。這需要透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爲一定的比例範圍。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爲前提。

3.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公司的合同當中基本上都會設有違約相關事宜的條款,一般爲了防止對方不遵守約定而商量了用金錢賠償的形式來限制,通常人認爲違約金越高限制程度就會越大的想法是和法律相違背的,因爲這種補償性的規定只是爲了彌補違約造成的損失而不是侵害對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