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超出工期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一、合同超出工期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合同超出工期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合同工程發生誤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爲合同價款的5%。承包人賠償後,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和應履行的任何義務。合同工程發生誤期,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即使承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和應履行的任何義務。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內的某單位工程已透過了竣工驗收,且該單位工程接收證書中表明的竣工日期並未延誤,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產生了工期延誤,則誤期賠償費應按照已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單位工程造價佔合同價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減。

二、哪些情況下工程延誤工期不算違約?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的。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

6、發生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者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以上這些情況工期可以順延的根本原因在於,這些情況屬於發包人違約或者是應當由發我人承擔的風險。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誤的原因是承包人的違約或都應當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則工期不能順延。

當發生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時,應按以下做法予以確認。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發生後14天內,應將延誤的工期向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的14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視爲報告要求已經被確認。

綜上所述,在工程承包建設過程中,由於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沒有及時交付使用的,屬於合同違約。這樣,承包人要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賠償。逾期完工的違約金比例不會超過合同價款的5%。一般來說,都是按照逾期天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