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持續性違約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違約行爲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爲。違約行爲是違約責任的基本構成要件,沒有違約行爲,也就沒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