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如果對方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