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工程項目違約金如何開票

一、法律規定工程項目違約金如何開票?

法律規定工程項目違約金如何開票

1、合同履行前違約:由於沒有發生經營行爲,故不需要開具發票。

2、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價外費用,一般情況下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違約金屬於價外費用,因此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對方,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工程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爲限。

三、工期延誤違約責任的認定處理

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竣工,發包方會要求承包方承擔工期違約責任,承包方會要求發包方賠償其停工、窩工損失。

審判實踐中遇到的主要問題是:承包方因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而主張工期順延權,即其針對發包方的先履行抗辯權能否得到支援?依照《合同法》第283條的規定,承包人可以順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順延權。

對於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辦理工期順延簽證,承包方在訴訟中主張工期順延權的,因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承包方就無法進行施工,必然導致工期延誤,此情況下應支援承包方的工期順延權請求。

綜上所述,由於違約有可能發生在項目工程的各個不同階段,所以對於開票的問題也不能一概而論的。而且作爲公司財務部門的這些工作人員,最好也要適當的瞭解一下國家稅收制度方面的一些基本常識,如果連開票都不會開,公司財務也不可能能管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