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籤合同違約後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滿18歲籤合同違約後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未滿18歲籤合同違約後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未滿18歲籤合同違約後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這個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爲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爲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第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第二十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爲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爲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哪些合同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綜上所述,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違約後肯定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對於題中所陳述的未滿18週歲的這種情況,需要知道當事人的具體年齡,即使年滿18週歲,如果是精神病人,籤的合同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