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合同中一般要約定違約條款,主要由當事人自己約定。當事人簽訂合同約定的內容包括有: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等;合同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