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委託人簽字別人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沒有委託人簽字別人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沒有委託人簽字別人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這種情況,可以事後追認。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當事人不認可,則協議無效。 當然,如果代寫人有表見代理的情節,則合同還是有效的。所以,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具體可以聯繫本站網站諮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二、代理合同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爲。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3、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爲,由行爲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爲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爲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爲人實施民事行爲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爲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爲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託他人。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爲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爲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總之,沒有委託人簽字別人代簽的合同要看代簽的人有沒有一種委任關係。事後追認則合同是有效力的,如果當事人不認可,則協議無效。如果您對於沒有委託人簽字別人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問題還有疑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平頂山律師。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