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手寫的補充部分怎樣纔有法律效力

符合以下條件的有效:
1、手寫部分是合同簽訂時在雙方見證的情況下填寫後簽字;
2、手寫部分在雙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字上都有,且處於落款的上方;
3、如果手寫部分系對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釋,但在手寫部分的旁邊有雙方簽字;那麼,手寫部分同樣作爲合同組成部分,與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係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合同手寫的補充部分怎樣纔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