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應該怎麼寫法律上纔有效

補充協議一般這樣寫:
一、主合同編號以及主合同中甲乙雙方的基本資訊
二、註明簽訂補充協議的原因
三、變更主合同條款的內容要寫清
四、寫明補充協議的效力
五、寫明補充協議的生效時間
六、最後要有甲方和乙方簽字蓋章,簽章是甲乙雙方對協定補充事項的意思表示,表示願意按照補充約定的內容履行相應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補充協議應該怎麼寫法律上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