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解除

一、簽了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解除?

簽了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解除

簽了買賣合同毀約需要支付了違約金以後才能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爲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買賣合同可以單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買賣合同或其他的合同,並不是說毀約以後就只能解除合同了,在解除合同之前最起碼要讓對方承擔起相應的違約責任,而且有的時候,就算是支付了違約金也賠償了損失,那也得繼續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