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的效力對於合同的當事人來講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法律問題。合同無效以後會導致很多糾紛產生。那麼合同無效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還有效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爲您詳細介紹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無效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還有效嗎

一、合同無效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無效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有效。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效力】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因此合同無效以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是有效的。

二、合同無效的原因

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當然不發生效力。合同無效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1、合同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2、合同標的的不能確定。

3、合同標的的不能。

4、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贈與合同形式掩蓋行賄之實)。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小編在上文已經爲您詳細的介紹了合同無效的相關知識,如果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請您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爲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