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手寫修改有效嗎

合同手寫修改有效嗎
如果是雙方共同協商的條款,是有效的。但應當是雙方的合同上都有相同條款才行,因爲在實踐中就發生過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有手寫條款,而另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沒有相應條款時,被法院認定該條款不成立的情況。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爲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合同生效需具備以下條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因此,若要合同手寫修改有效,需雙方對修改部分進行確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