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修改需要雙方簽字。合同的修改,即對合同條款的變更,需要經過雙方的共同確認,任何一方均無法獨自完成合同變更,合同變更必須在取得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之後方可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