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經工作了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寫更名申請:必須要先提交申請書,申請改名。
2: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是這個公司的工作人員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單位街道都可以)。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超過16週歲就應該公證的。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
改了名字之後不用擔心其他證書,因爲現在的身份證上的資訊很全的,有你改名字之前的“曾用名”的。
二、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鋼筆書寫,註明“改名後,所有法律責任及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協議書)、小孩出生證複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週歲的需要社區民警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採集資訊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合理條件:
(一)被收養的小孩;
(二)小孩申請由乳名改爲大名的;
(三)婦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結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還俗,由法名改爲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爲法名的,
(五)經生父母雙方同意,離婚後一方要求爲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義或發音與習俗相沖突或粗俗不雅;
(七)與人事、學歷或其他重要檔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認爲理由正當。
更改姓名是可以的,不受年齡和性別的約束,但是要有正當的理由,不可以是自己感覺名字不好聽或者是算命大師說不好,這樣的理由派出所會駁回,這樣就是浪費派出所的資料。更改姓名的流程不復雜,週期也不長,不過每個地區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