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已經履行事後補籤是有效的,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且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即可。當事人可以約定的合同內容有: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