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居間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居間合同,又稱中介服務合同。是指居間人根據委託人的要求爲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機會或進行介紹,而委託人須向居間人給付約定報酬的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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