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純手寫的合同有效嗎?

一、個人純手寫的合同有效嗎?

個人純手寫的合同有效嗎?

個人純手寫的合同有效。手寫的合同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等的情況下就會生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合同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此可見,合同形式有以下幾種:

(一)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書面形式就是以文字方式表現合同內容的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的最大特點就是便於儲存,有據可查,發生糾紛時方便舉證,有利於當事人主張權利,也便於法院或仲裁機構審判、裁決。因此,對於關係複雜的合同、價款或報酬數額較大的合同,當事人最好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合同除合同書外,還有數據電文。體現了現代科技的要求,這一規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書面形式又分爲一般書面形式和特殊書面形式。特殊書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現合同內容外,還要對合同進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證、審批、登記。

(二)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就是以談話的方式訂立合同,如當面交談、電話聯繫等。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簡單、方便、迅速,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採用,如集市上的現貨交易,商店裏的零售買賣等。但口頭形式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即不能複製,容易發生爭議。發生爭議後不易舉證。所以,對於非即時清結的和標的額較大的合同,還是用書面形式爲好。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當事人不直接用書面方式或者口頭方式進行意思表示,而是透過某種行爲來進行意思表示。例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期滿後,雙方都未提出終止合同,而且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收取租金。這就是雙方以行爲延長了房屋租賃期(但租賃期限成爲不定期的)。(再如,雙方約定經公證後生效,擔未經公證就開始履行,等於雙方以實際履行行爲廢除了“經公證後生效”條款。)

合同的起草、擬定、簽署和實施是一種契約精神的表現,在法制社會下更是一種公正公平的表現。簽署合同的雙方應該遵守合同中的約定,有違約行爲的也要及時履行違約責任。合同在起草和擬定的過程中有多種形式,有書面,有口頭也有其他形式。